预测和现实
我发现blog真是不错。比如,我觉得将我们的言帘卷西风论、观点作为“立此存照”的地方。
几年来,曾经对不少事情有过自己的观点、预测,现在很多都已经有结果了。其中正确预见的,当然不免有点自我感觉良好。可惜的是,当初都是说过算数,现在谁还记得我以前说过什么?
早几年流行blog就好了,那时就将这些写下来,让大家都知道,即能够互相探讨,也好留作以后的检验。特别是,有了类似google这样强劲的搜索引擎,在网上查找相关的资料、评论非常方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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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们的blog,都可以方便地在网上流传、保存;我们的blog,可作为“立此存照”之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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先回顾一下现在已经有结果的、我曾经的一些观点、预测。
·Netscape Navigator浏览器将被微软IE浏览器打败;
我刚上网的时候,用的web浏览器是Netscape。说实话,这真是个很棒的浏览器,比同时期其他浏览器强太多了,包括微软的IE1.0, 1.5之类。那时候web浏览器几乎被Netscape独霸。但1996年10月,微软推出了Internet Explorer 3.0。这个版本有了本质的提高,其功能相对于Netscape来说已经差不多了,或者说还是稍差点。但是,这是微软的产品!微软准备大举进军Internet了。从那时起,我就再也不用Netscape了,因为我知道,将来必定IE的天下。
·netpc之类的玩意注定是要失败的
96,97年的时候互联网迅速成长,于是有些IT人士和公司号称要生产Netpc,并预半夜凉初透言将来Netpc将迅速挤占传统PC的市场。可我当时就不这么认为。Netpc这种玩意,价格、成本必定低不到哪里去,但却只能用来上网?性价比超低。而且,其客户定位在哪里?有真正的市场需要吗?看不出来。
后来出现的什么微软的维纳斯计划,国内的什么女娲计划,这些类似Netpc,机顶盒的概念,也曾经炒过一阵子,现在呢?
·rambus长不了,就算intel强力推行也没用
1996年,Intel和Rambus公司合作强力推行rambus(DRDRAM),Intel认为rambus技术先进,带宽高。但实际上,远没这么简单,rambus技术非常复杂,开发推广过程中bug、麻烦不断,成本高昂(从而售价很高),而实际性能并不比sdram高太多(后来的DDRAM更让rambus丢失了性能优势)。但Intel的霸气在初期一览无遗,号称不管多么困难,都要坚持rambus。Intel显然觉得凭借自己的技术和市场优势,可以左右市场。
我当时就认为,Intel这样做显然太霸道,不尊重市场和用户,是会惨败的。
后来的发展远不是Intel期望的。自己的rambus芯片组bug不断,rambus内存售价明显高于sdram。后来就算买主板送rambus内存,用户们也没有兴趣。Intel号称对sdram的支持到pc100就停止了,以后只有rambus。这反倒给其他芯片组厂商以可乘之机,纷纷推出支持pc133 sdram的芯片组,占据市场主流,完全一边倒。
intel看到再这样死抱着rambus下去,将丧失芯片组市场。不得不妥协(好不容易呀),宁愿中断与rambus公司的合同,赔大钱给他们,也要回归到sdram和ddram上来。
·中国的无线网络标准wapi将失败
去年末(2003年),突然听说,中国公布了无线网络标准wapi,并将强制执行。现有的国际上的无线网络标准WiFi(802.11x)将被宣布为非法,任何在国内生产和销售的无线网络产品必须通过wapi认证。期限是年末,后来又说推延到2004年6月。
这wapi是什么东西?无非就是将原有的wifi标准基本照抄,再加上些少量自己的加密技术而已,而且这些技术号称要保密,不公布。wifi技术可是标准,人人可以知晓。说白了,就是抄袭了别人的标准略微修改,然后说,你们的产品要进入我国市场吗?你必须符合我的标准(就要付钱给我)。就是抄了别人的东西,不付费给别人,反而要别人付费给自己才能在自己地盘销售。说难听点,这也太无耻了。
国际上涉足无线网络领域的企业比如Broadcom, Intel等又不是傻子,岂能屈服于这样的待遇?不是明言拒绝,就是说暂不支持,反正,肯定不会认可中国政府的这种霸道做法。这是显然的。
中国如果要推广一套标准,可以将这个标准提交到相关的国际组织,论证,如果好,大家通过,一起遵守。这才是国际社会的游戏规则。而现在你抄袭了别人的标准稍加改装,还不让别人知道细节,却强迫别人遵守,交钱。我真想不道,我国会出台这样的无理、不计后果的政策。
我认为,如果真如信产部官半夜凉初透员说的强制推行,那么到时候的情况是,外国公司决不认可,他们的产品将不能通过正规渠道进入我国市场。而国内的wapi产品就算推出(真可怜呀,到现在还没有一个实际的wapi产品),也是价高得可以,而且因为与现有的大量的wifi产品不兼容,与国外不兼容,所以根本没有市场。那些真心想要无线网络产品的用户,很可能购买水货、走私进来的wifi产品。当然是偷偷摸摸的。而全国各地电信部门已经部署的大量无线网络产品,只能浪费。总之,我国的无线网络市场将大受打击,极大地萎缩。
还好,今年上半年吴仪的一次访美,就宣布了wapi无限期暂停。万幸呀。
当然,这其中的“故事”还多的是,比如说wapi出台的背景、内幕,或者说wapi可能是中美谈判的筹码,等等,不多说了。
·“电子函件”、“因特网”,贻笑大方的“科技名词”
这两个名词,就算现在看到,还是怪怪的,这是国家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的“杰作”,号称以后用来翻译email, Internet,必须用这两个词。出台的时间,好像是1997年左右吧。
我只能苦笑,审定委员会的“专家”们大概都没上过几次网吧?整这么可笑的词儿?
从实际上说,上网的主力,已经对电子邮件等说法形成了习惯,他们才是网上的主力,哪会来理睬你们这些专家的所谓规定?专家们还以为是过去在很专业的领域给科研机构定规矩呢?
从道理上来说,“电子邮件”、“互联网”也要比“电子函件”、“因特网”更好,更合理。这个我以前专门写过篇文章的。看这里:
http://www.blogcn.com/User13/yanlb2000/blog/2414248.html
我当时就认为,这太好笑了,这两个名词,最多只能是留下笑柄而已。这么多年下来,实际情况呢?
约2年前的时候,我用google查“电子邮件”对比“电子函件”,前者远远多余后者。但现在,我用google根本查不出“电子函件”,因为google的智能化技术已经将其替换了,结果全是“电子邮件”了。
另一个数量对比
互联网:因特网 = 7,050,000: 591,000
再换用百度(我实话,我不喜欢这个搜索,但现在暂且用用)。做这些搜索的时间是2004年11月4日。
电子邮件:电子函件 = 4,690,000:10,900
互联网:因特网 = 5,050,000:1,820,000 (这个还稍有点可比呀)
记得后来,这个审定委员会又出了个补充,说“电子函件”在某些情况下,也可称作“电子邮件”。哈哈,撑不住了,只能承认群众的力量,却还死要面子,羞答答地承认事实,却还要“维持原判”。可怜哦。
有个词儿叫贻笑大方,就是说被专家笑话。现在这个问题上,这些专家是被贻笑了。
今天写了些我以前的一些预测。只选了我比较关注的,并且是有结果的。为什么我都是对的?巧合吧,或者我没说对的,都被“选择性”遗忘了?呵呵。事后诸葛亮而已。
以后,有时间再写些尚未有结果的。
好像我们一起搞网站的时间算早的,1997年?还有那个项目“一网五库”。记得那时候,我用net2photo与国外联系的时候,上海的出口端只有2M,现在已经2000M?发展真快!后来管理部门还成立了一个xxx办公室,有一项任务是查找地下的黑通信,在协查中你也小有“成绩”。
前一段时间单位专门请了某通信公司的专家前来讲解有关VoIP技术及运用。其实我对此技术的“好感”已有多年,但问题是,数日前有报道,北方的电信公司(非网通公司)与某技术单位欲推出此技术的通信业务而遭主管部门叫停。又在人民邮电报上看到文章,介绍邻国日本准备在2006年前推广此技术的全面使用,而不再使用目前普遍使用的“程控交换”设备。难道真的又是一次“交换”的革莫道不消魂命到来!记得上海的“程控”交换诞生仅仅是1987年?
那么,我很想听听你对这方面的预测和对此技术的说明。同时也为你再也不要(也不必)去做那些“调查”事情的工作而感到高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