网络和语文(2): 所谓“网络语汇”

(yanlb2000, 2005.12.15, yanlb2000.blogcn.com)

"MM、PK、斑竹、恐龙、偶、886、874……",网友们看见这些都很熟悉,知道什么意思,自己也经常用;不上网的,看见这些,不是完全看不懂,就是完全理解错误……
这些,就是所谓的“网络语汇”,这是海内外中文上网的网友们几年来,逐渐形成的非常独特的网上交流用词,只要上网一段时间,就大概知道什么意思了。
然而,对于这些网络语汇,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。有些人就不认可这种网络语汇,反对网络语汇。
对于这个问题,我是这么看的。我觉得对网络语汇,应该区别场合对待,采取包容和规范并用的态度。
所谓包容,就是对这些网络语汇,不可一棍子打死,如果仅仅是在网上、在网友之间使用,那么大可不必干涉。只要大家养成习惯,都能看懂都能接受,这么用未尝不可。网友之间交流么,没必要那么严肃那么认真,轻松愉快,富有个性,是人之常情。
所谓规范,则是,当在非网络场合,比如正规的教科书、报纸书刊、广播电视,或者正规的政府网站、商业网站新闻网站公司网站等等,就不应该使用这些网络语汇。毕竟这样的语汇太“离谱”,太不符合正式汉字汉语的用法和规范。
这就象,私人时间私人交往,穿着打扮可以随意、个性些,只要家人、亲朋之间不反对不反感就行,说不定还很欣赏、夸赞;而出席正式场合,那还是要正规、正式的穿着。
就我个人而言,我基本上还是不习惯用这样的网络语汇,但同时,我也不反对网友们这么用,包括与我之间的电子邮件、网络对话的时候。我偶尔顺手了也会用用,但基本不多。
而另一方面,我觉得在正规、正式的场合,还是不该用这种网络语汇的。如果正规的新闻、报纸、广播、电视中也充斥这样的语汇,那这汉语、普通话还象什么样子?
前不久,上海市人薄雾浓云愁永昼大常委公布了《上海市实施办法(草案)》(修改稿),其中就有这方面的专门规定。比如:"国家机关公文、教科书不得使用不符合现代汉语语汇和语法规范的网络语汇。"同时"新闻报道除客观需要外,不得使用不符合现代汉语语汇和语法规范的网络语汇。"
我觉得这个规定,比较符合我原有的观点,“民间”使用不做限制,正式场合使用就不允许,的确是兼容和规范并行的思想。既考虑了网络社会的实际情况,又不失对语言文字的规范和管理。当然,我个人观点,不单单是教科书、机关公文、新闻报道等场合,正式的报纸杂志、出版物等等,也尽量不使用网络语汇为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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