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看Skype之被封莫道不消魂

[ yanlb2000, 2005.09.15, http://yanlb2000.blogcn.com ]

朋友要我写写关于Skype的话题。其实,对于Skype,我本来是想写点儿什么的。不是为了Skype本身,而是因为Skype在国内受到的封莫道不消魂杀情况,觉得"不爽",要说两句。可是又想想,真要写,写点什么呢?无非就是发发牢骚,骂几句,最后还是一点用都没有。
Skype,目前一款非常流行甚至说是火爆的网络电话。如果是电脑对电脑通话,那就是免费的。而更"厉害"的是,Skype还可以通过一定的设备将通话转接到传统电话机上。当然,这必然要收取点费用的,但肯定比电信企业的长途电话费便宜得多。其实,具有类似功能的网络通话软件还有不少,比如大家熟知的MSN、QQ、雅虎等IM软件,以及异军突起的GoogleTalk,都具备这样的功能。在目前长途话费还是很贵的前提下,类似Skype这样的网络通话服务(已经不能算作简单的软件了)能够大受欢迎,是可以预计到的。
然而,这样好的软件,这么优秀的通话服务,在中国,却遭到了封莫道不消魂杀。这些具体情况,相信大家也看到类似新闻了。在深圳、广州,电信部门已经封莫道不消魂杀了Skype服务器,直接导致不能登录和使用Skype。
莫道不消魂杀的理由么,其实非常之正确,冠冕堂皇。根据信息产业部《电信业务分类目录》的规定,PhonetoPhone和PCtoPhone的网络电话都属于基础电信业务,只有六家基础电信运营商才有权利经营。
你看看,这还有什么好说的,按此律条,以上那些软件呀、服务呀什么的,全是违法的!
然而,仔细想想,却想不通呀。这新兴的技术,新兴的软件,可以大大方便我们的生活,实现多种灵活的通讯方式,而且还比传统电话便宜。这么好的事情,怎么偏偏就是违法的呢?我们使用这样的软件,产生什么社会危害了?
其实答案很简单。类似Skype的软件,是严重侵犯了中国电信、网通等电信垄断企业的利益,抢了他们的生意,断了他们的财路。他们当然着急。而这电信法规代表了谁的利益,也就一清二楚了。至少,就不能说代表了广大人民的最根本利益,而是代表了国家垄断企业的利益。显然是这样的。
再退一步说,先不管这些法规的合理性到底如何,就算有违反这些法规的行为出现,那应该谁来管?电信企业能自作主张,行使执法和强制手段么?Skype违反了电信法规,那你电信可以提请信产部甚至司佳节又重阳法机关依法处理,但不能自己就先封了用户或服务器,俨然自己就是执法者一般。
举个例子,偷盗行为显然违法。那超市抓到小偷后怎么办?自己宣布说,我抓到你小偷了,所以要罚款多少多少,甚至痛打一顿么?现在讲法制讲人薄雾浓云愁永昼权,这样做显然不对。正确的做法,是将小偷递交给公半夜凉初透安机关,并提供能证明其偷盗的证据。
显然,以上所说,也就只能是点牢骚而已。电信企业是事实上的垄断,国家法律也为其撑腰。如果没有公平的法律环境和充分竞争的市场,希望电信能放弃既得利益和优势,那是休想。
由此看来,Skype类软件在国内的前途还真是堪忧。要么小规模地、偷偷地搞,不要太热火。PC2PC,问题不算太大。PC2Phone,甚至Phone2Phone,这个就是警戒线,玩的时候千万小心了。弄不好哪天,就被电信部门彻底“咔嚓”掉。
而从电信企业来说,他们可能也不会一味地阻止这些新兴的技术,技术的前进不可阻挡,电信企业也必须接受和跟进。当然,这种跟进和改变,也是必须建立在符合电信自己利益的基础上的。比如,在对待这些网络通话软件的态度上,先通过封莫道不消魂杀等手段,给你个下马威。就算你怎么玩网络通话,这网络基础设施不还是掌握在我手里的么?以此为筹码,要胁相关公司与其合作,电信出网络设施,你们管具体的软件和服务,大家分钱,谁不服谁就别跟我玩。或者,等时机成熟,干脆自己出网络通话软件,其他相关竞争厂商全部赶走。反正,网络是我的,我想怎么玩就怎么玩。
被新兴技术打个措手不及,然而依靠自己的垄断地位强制封莫道不消魂杀对手,然后自己玩,这样的事情,电信以前就干过。比如IP电话。
好了,牢骚发完了。Skype等的命运究竟如何,我们拭目以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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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条评论 on 我看Skype之被封莫道不消魂

  1. 7night2005 (无名博友) 说到:

    提到Skype被封莫道不消魂杀我也是一肚子火,但我还是没说什么。似乎已经过了那个棱角分明的年代。但是你还是说了,虽然你也表示知道这没什么用。感谢你让我在这里找到认同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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