将来我们都挂个牌牌上街,如何?
(yanlb2000, 2005.12.07, yanlb2000.blogcn.com)
"手机要实行实名制了"!这是近来比较热门的一个新闻。所谓手机实名制,就是指当购买手机SIM卡的时候,必须出示身份证,核实身份登记备案,将该身份证与该SIM卡号码联系起来,让"有关部门"知道这个手机号码是谁在用的。
据说,实行手机实名制,是信息产业部的要求,是为了防治打击利用手机进行的各种不法活动,比如短信诈骗、骚扰等。是否还有其他目的,我就不清楚了。
其实,手机实名制的提出已经有一两年多了吧,以前提过几次,但都因为电信运营商、分销商和用户不"积极合作",大部分不了了之了。但据说,这次实名制是要来真格的了,要强制执行了。以后,不但购买SIM卡要实名,就连以前不记名购买的SIM卡,都要补办手续登记,否则将注销,云云。
对于这种做法,我是从来持反对态度的。原因有多方面的,比如,大量的身份信息包括身份证等,是否会被移动运营商挪作他用;比如,实现起来代价很高,工程浩大;来自移动运营商、分销商和手机用户的反对意见;比如,是否能切实有效防止犯罪(存心干坏事的,弄个假身份证不就行了?),等等。
这些,先不谈。我这里想说的是,这种做法,从根本上侵犯了公民的隐私和通讯自由。
公民有自由通讯、互相交流的自由。我们不希望其他人知晓我在何时何地,进行了通话、书信等通讯活动;我们不希望私人之间的通讯内容,被无关方知晓或记录。
如果要搬出防治违反犯罪活动这样的理由,我是这么看的。现代社会,公民的自由和尊严是第一位的,政府作为管理部门,保护公民,防止犯罪活动,是应尽的职责。但具体出台的各种管理措施,却不得侵犯根本的公民权利,本末不能倒置。
从另一角度看,对于普通公民,应该适用"无罪推定"。没有确实证据,就不能认为一个公民有罪,或有明显犯罪倾向。不能把任何人都当一个潜在的贼或说坏人来防着,并采取歧视和侵犯性的措施。手机实名制即是意味着:鉴于你将来可能利用手机犯罪,所以,我们要核实你身份,登记起来,将来好查。
我们对自己的行为负责,如果某个具体的人确实触犯法律或有重大嫌疑,相关部门经过正规法律程序手续,可以对具体嫌疑人进行各种调查取证,包括通讯监视,等等。但不能为了自己管理上的方便,而将大多数无罪的、普通的公民,先当作嫌疑人一样对待起来。
举个例子,普通书面通信,也是很重要的交流手段。但同时,利用书信也可以搞诈骗、恐吓,等等。那么,"有关部门"是否可以此作为理由,要求寄信也实名制呢?以后邮筒取消吧,凡寄信寄邮包,都要拿着本人身份证上邮局,验明正身,然后在封皮上盖上"身份核实:xxxxxxxx"这样的证章,才许寄送?
再举个例子,现在社会上偷窃、抢劫、诈骗等犯罪行为也非常多,这些可是要比利用手机玩的花样恶劣多了,更应该治理。那么,"有关部门"是否可以要求,以后干脆出门、上街、活动之类,一律佩带身份牌吧。必须带上一个由公半夜凉初透安或类似部门颁发的身份牌,上有本人照片、姓名、身份证号等鉴别信息。不论谁,出门就得带,否则严惩。这样一来,大家不管认识不认识,反正身份是一清二楚,我相信,上述的各种犯罪活动,必将大大收敛。即使出了案子,要破案和抓捕起来也方便很多,大家都时刻挂着牌牌呢。这招是不是很好?但这样做,每个公民的自由和尊严又何在?
手机实名制,和我上面举的例子,其实只是程度的不同,本质上并无不同。
总之,我的观点是,防止和处理犯法犯罪行为,是国家相应机关的应尽义务和职责,但具体法规和行动上,不得侵犯大多数普通公民的合法权益,包括自由、隐私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