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移动,你的卡号还给你,我的钱也请一定还我!

(yanlb2000, 2005.03.15)

今天是3·15,著名的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。那我也来应一下景,说说我最近的一件维权的事儿。

我有一个手机SIM卡号,用了较长时间之后,因为某些原因暂时不用了,但卡内还是有些余额的,大概77元多。

在去年年底的时候,我在试手机的时候用了一下这个卡,结果发现无法打电话,提示称已停机等。我就打上海移动的1860客服,客服说,这是因为我这个卡的预缴费的有效期已经到了,所以被冻结了。如果要继续使用,必须再充值。而如果一直不充值激活,那么过90天之后,这个卡号将被销号,彻底报废了。我就问客服,那能不能将这些余额退款或转到其他卡号。客服很坚决地说,这肯定是不行的,除了重新充值,别无他法,这是公司的规定。

我当时就觉得有气,这个很不公平,凭什么就侵吞了我这些余额?完了,我也遇上霸王条款了。但又想了想,这个号我当时反正还不用,以后是否用还不一定,现在充值肯定不适宜。反正还有90天的宽限期,过一阵子再说吧。

这样就一直到了前几天,各种渠道的新闻中,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话题又多起来了。关于电信服务中过期余额不退的话题更是焦点之一。特别是,我看到一则新闻,说上海移动也已经可以将手机SIM卡的余额转移到其他卡上了。我马上想到了我的那个卡号和余额,不知这新闻是否当得了真呢?何不再试试?

我首先查看了上海移动的主页,其上面并无任何对此问题的新闻或说明。那不管了,打1860再说。以下就是我与1860客服的大致对话过程。

我首先报上我那个卡号,核对机主身份无误之后,我就要求说,我要将那些余额转到我的另一卡号上。

客服:你的卡号的宽限期只有3天了。你首先要将这个卡号激活,就是说要先充值。在冻结期间是不能转移余额的。

我差点气乐了:这不是你们最新推出的政策吗?如果需要再充值,那不就跟以前一样了吗?充值之后就激活了,又可以使用一年半载的,我又何必再急着转移余额,还有意义吗?要充值再能转移,这是不是你们变着方法要我们消费者花更多冤枉钱?我这个卡号本就不想使用了,你现在还要求我再往里面充值,这合理吗?

这一连串的问话,那客服小姐是没法回答了,只能说,这个她不能作主,要请示他们领佳节又重阳导再说。要我等他们再联系我。

我问:那要等多少时间?

客服:最迟5天。

我说:要5天?等过了5天,我的卡号就被你们注销了,还谈个什么呀。到时候如果出现这个情况怎么办?

客服又无法回答,只能说,保证最迟5天,但会尽快帮我解决的。

呵,都是些标准回答呀。看来这客服小姐是不敢多作一点主张。我对她说,反正你的工号我记下了,也不知我们这个对话有没有录音。我可等不了5天,过几天我会再打电话问的。

于是挂电话。等吧,要讨回点钱真不容易呀。

没想到,大约10分钟以后,1860就给我来电话了,一个男士的声音,大约就是某级别的领佳节又重阳导吧,呵呵。他与我简单地核实了些信息之后,就说,我的要求可以实现,大约半小时之后,我可以打1861查看余额是否转移到了。

哦,这么爽快?是因为最近就要3·15了,还是近期社会上关于这个问题的舆佳节又重阳论太多,移动已经被“讨伐”得够受了?还是我刚才的说话比较强硬?没觉得呀。

我从来就认为,电信、移动等规定的过期卡余额作废且不退的规定,是非常不公平的。我购买了一张电信卡,决不仅仅是冲着这一小张纸片或塑料去的,卡本身不值钱(少数人收藏除外)。其实,我们是以预付款的形式购买的卡片面额上标注的等值的电信服务。这实际上是一种格式合同。如果因为电信或用户的原因,不能将等值的服务在有效期内用完,服务商应当归还余额。火车票、飞机票都能退票,最多收点手续费,你电信行业为什么就不能退了?你可以说这些过期的卡占用了有限的号码资源,这我理解,行呀,超过有效期,那卡号就还给你,可是,我剩下的余额呢?你也得还给我呀。自行规定,过期余额一律没收,没有商量余地,这不是彻彻底底的霸王行为吗?典型的不当得利,典型的霸王条款。

我不知道移动最近是否有过期余额这方面的新的规定,到底是真的能转移了,还是仅仅因为我的争取才给我办的?而且,这也不能算彻底的“成功”,因为,移动只是帮我将余额转移到了移动的另外一个卡号上,他们并未损失什么,营业额还是没有减少。如果我要求移动退给我现金,估计就没这么简单了。不过,通过这次的经历,我觉得,消费者的权益,还是要消费者通过争取甚至“斗争”才能维护的,不要奢望电信、移动、铁路等这些老大们发什么善心,主动跟我们玩公平的游戏。

3条评论 on 中国移动,你的卡号还给你,我的钱也请一定还我!

  1. fengdk () 说到:

    祝贺你最终还是“讨回”了余款。那么充值卡过期(只是企业认为)如何是好?请帮我出出主意,谢谢。

  2. yanlb2000 (yanlb2000) 说到:

    冲值卡过期?你是指冲值卡过了指定的充值日期?
    我的观点。作为电信企业,可以为冲值卡指定有效日期,要企业为冲值卡无限期负责也不太合理。但从用户角度来说,其利益也需保护,不能说卡过期了,卡上的钱款就被电信强行侵占。
    可以这样,冲值卡可以规定有效期,但不能太短,要合理些。如果过期,售出单位应该负责退卡还钱,最多补点手续费(合理范围)。或者,可以换新的有效期的冲值卡,这样也可以解决电信所谓的售出卡有可能打折而不愿意退钱的问题。

  3. 匿名博友 说到:

    电信企业对冲值卡规定比较短的截止期,且到期不予退费,就是典型的霸王条款。黑透了,中国移动的卡的期限比联通的短很多,实在是更加黑。打人比黄花瘦倒中国移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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